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
民政部近日就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发布通知,对婚姻登记有关程序作出了相应调整,即由过去的四个步骤增加了一个步骤,就是离婚冷静期。离婚冷静期的设定是如何规定的?会不会不利于保护被家暴的一方?针对这一系列社会关注的问题,民政部相关负责人在今天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一并予以回应。
据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介绍,根据现行《婚姻登记工作规范》规定,离婚登记按照“初审—受理—审查—登记(发证)”的程序进行。根据《民法典》30日离婚冷静期制度,通知将离婚登记程序相应调整为“申请—受理—冷静期—审查—登记(发证)”。实际由过去的四个步骤增加了一个步骤,就是离婚冷静期。
“30天如何来算呢?就是从你提出申请,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受理,受理以后从申请开始算30天,30天如果赶上节假日,从节假日结束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始算起,在之后的30天之内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办理登记手续,视同你撤回离婚申请,而且这期间任何一方只要说不同意离婚,等于双方没有达成共识,要么通过到法院去诉讼离婚,要么两个人在一块生活,说明还要再冷静反思。所以这个程序的调整,通知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。但是在相关要件方面没有本质的变化,主要是为那些草率离婚、冲动离婚的人增加一个门槛——是不是考虑清楚感情确已破裂,是不是对子女抚养、财产、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。”王金华说。
王金华透露,目前,民政部已经启动了《婚姻登记条例》的修订工作,通知的主要内容已经纳入《婚姻登记条例(修订稿)》之中。鉴于通知仅对《婚姻登记工作规范》中与民法典不一致的地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,待《婚姻登记工作规范》修订时,会将通知内容一并吸收。
离婚冷静期是否会促使家庭成员对另一半实施家暴,从而不利于保护被家暴的一方?对此,民政部社会事务司二级巡视员杨宗涛回应说: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只适用于协议离婚。对于有家暴情形的,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离婚,起诉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。因此,冷静期的规定不存在不利于保护遭受家暴当事人的问题。
在申请离婚的时候是否要提交离婚协议?杨宗涛给出的答案是“不需要”。民法典第1076条规定: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,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,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。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、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。”按照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,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,须共同签署《离婚登记申请书》,融易资讯网(www.ironge.com.cn),已载明“我们双方自愿离婚,并已经对子女抚养、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商一致的意见,双方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上述申请内容完全真实,如有虚假,愿承担法律责任。”由此,可以视为当事人属于自愿离婚,且对子女抚养、财产、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商一致的协议。且在离婚冷静期及正式办理离婚登记之前,当事人对子女抚养、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处置意见还可能发生变化,由此也会带来协议内容的变化。同时,离婚协议的生效时间需要与离婚登记办结时间一致,离婚协议提交的早晚不会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质影响。因此,为方便当事人,简化离婚登记手续,优化离婚登记流程,通知不要求当事人在离婚申请阶段提交离婚协议,而在正式办理离婚登记时再提交离婚协议文本即可。
文章标题:【婚姻登记程序重大调整 增加离婚冷静期 民政部:只适用于协议离婚 不存在不利于被家暴者问题】 内容摘要: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 民政部近日就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发布通知,对婚姻登记有关程序作出了相应调整,即由过去的四个步骤增加了一个步骤,就是离婚冷静期。离婚冷静期的设定是如何规定的?会不会不利于保护被家暴的一方?针对这一系列社会关注的问题,民政部相关负责人在今天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一并予以回应。 据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介绍,根据现行《婚姻登记工作规范》规定,离婚登记按 ... 免责声明: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。文章内容仅供参考,不构成投资建议。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,请与我们取得联系,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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